3、行业指标法

 

行业指标也属于市场法估值的一种方式。

(1)行业指标法是指某些行业中存在特定的与公允价值 直接相关的行业指标,此指标可作为被投资企业公允价值估值的参考依据。行业指标法通常只在有限的情况下运用,此方法一般被用于检验其他估值法得出的估值结论是否相对合理,而不作为主要的估值方法单独运用。

 

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例如石油、矿产等可以用经济可开采量等有关数据估值;但这些是传统行业,对于非传统行业,也有一些估值指标,例如GMV(商品交易总额)等作为参考。

(2)并非所有行业的被投资企业都适用行业指标法,通常在行业发展比较成熟及行业内各企业差别较小的情况下,行业指标才更具代表意义。

如上所释,并非所有的行业指标都具有经济意义,比如在互联网泡沫期间,点击率或用户数量等等都作为了估值依据。

(二)收益法

也即现金流折现的方法

在估计非上市股权的公允价值时,通常使用的收益法为现金流折现法。

现金流折现法为衡量企业基本面价值的方法,相比市场法,现金流折现不受市场情绪的影响,更能体现企业的基本面价值。

1、基金管理人可采用合理的假设预测被投资企业未来现金流及预测期后的现金流终值,并采用合理的折现率将上述现金流及终值折现至估值日得到被投资企业相应的企业价值,折现率的确定应当能够反映现金流预测的内在风险。基金管理人还应参照市场乘数法中提及的调整或分配方法将企业价值调整至私募基金持有部分的股权价值。

 

现金流折现法的一个弊端就是需要大量的假设,不论是销售收入增长率、毛利率还是折现率的微小变动都会对估值产生重要影响。通常企业估值预测5-7年现金流,之后还有预测终值,终值预测除采用永续法之外还可以采用乘数法,而且终值折现后占企业价值的比例高达70-80%,也就是说花了很长时间,来假设未来的现金流,但是最终占的比值较低。如果读者对这些名词还不是特别理解,建议去考注册估值分析师(CVA),相信就会掌握了。广告来的猝不及防。

2、现金流折现法具有较高灵活性,在其他估值方法受限 制之时仍可使用。

特别是在没有市场可比公司或可比先例交易参考的时候,现金流折现就非常有用。但是现金流折现也是适合比较成熟的公司,因为现金流预测越可靠,估值才有意义。对于初创公司而言,现金流预测可靠性比较低,所以也较少采用现金流折现估值。

3、基金管理人在确定此方法采用的财务预测、预测期后终值以及经过合理风险调整的折现率时,需要大量的主观判断, 折现结果对上述输入值的变化较为敏感,因此,现金流折现法的结果易受各种因素干扰。特别是当被投资企业处于初创、持续亏损、战略转型、扭亏为盈、财务困境等阶段时,基金管理 人通常难以对被投资企业的现金流进行可靠预测,应当谨慎评估运用现金流折现法的估值风险。

如上所述,这也是现金流折现的弊端,对于初创公司不太适合采用现金流折现。只有现金流预测性较强,那么对应的估值才有意义。

 

 

(三)成本法

成本法是三大估值方法之一,也是传统的资产评估师主要使用的方法,侧重并不是企业价值,而是资产价值。所以才有了注册估值分析师CVA,偏重企业价值,不是资产价值。

在估计非上市股权的公允价值时,通常使用的成本法为净资产法。

 

看重净资产的通常为国有企业,因为有国有企业资产增值保值的责任。

1、基金管理人可使用适当的方法分别估计被投资企业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在适用的情况下需要对溢余资产和负债、或有事项、流动性、控制权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调整),综合考虑后得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而得到私募基金持有部分的股权价值。如果被投资企业股权结构复杂,基金管 理人还应参照市场乘数法中提及的分配方法得到持有部分的股权价值。

 

 

成本法一般适合破产清算,没有持续经营能力的企业,私募基金投资的非上市企业一般都是比较早期,同时VC企业投资的企业不同股权权利不同,所以即使计算出企业价值并推算出股权价值,也不能简单按照股权比例计算,要看股权的权利结构。简单来说,整体企业价值1000万,那么1%的价值是不是就是10万呢?未必如此,即使同股同权,少数股权变现并不是很容易,所以即使企业整体价值1000万,少数股权未必能享有按股权比例计算的价值。

2、净资产法适用于企业的价值主要来源于其占有的资产的情况,如重资产型的企业或者投资控股企业。此外,此方法也可以用于经营情况不佳,可能面临清算的被投资企业。

 

成本法在非上市企业估值中,应用的情况较少,只是在破产清算企业中运用的最多,或是对单一设备进行估值。